昆明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燃气应急储备制度
< 返回列表时间: 2015-08-03来源:工控之家网新闻
2017年,昆明市全面完成天然气置换后,中缅天然气管道将成为昆明市天然气供应的单一气源。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,《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(草案)》明确提出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”。7月31日,全国政协召开《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(草案)》专题征求意见会,邀请政协委员、专家就条例修改进行协商。随着2014年8月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启动,昆明城市燃气格局正在悄然发生变化。除市民家庭使用的清洁能源外,部分车辆还使用天然气,并新建了20多个天然气汽车加气站。到2017年,昆明市的发展方向将以天然气为主,液化气为辅,原有的人工煤气将逐步退出市民的日常生活。条例(草案)特别增加规定,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昆明市燃气应急储备预案,组织编制供气应急预案,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。法案规定,天然气应急储备方案应当确定当地天然气储备的布局、储备总量和启动要求。供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气源和类型、应急供气方式、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。法案还明确了燃气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,包括: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;燃气管道末端未进行有效封堵;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国家正式淘汰的燃气热水器,不设烟道或烟道出户;在有燃气管道、设备和其他设施的地方为住宅。燃气经营者发现上述行为的,可以采取措施停止供气,确保公共安全。委员们建议,应按照“安全、服务、市场”的原则,在篇幅、内容和措辞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《条例》。由于今后城市管道气源单一,应加强应急保护和安全管理规定;加油站应远离学校、车站等公共场所。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建伟出席专题咨询会。他强调,供气是民生工程,搞好燃气管理和保障关系千家万户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要明确相关上位法,注重解决天然气置换中存在的问题,使本市天然气产业发展更加安全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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